2024年甘肃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4年甘肃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甘肃农业大学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5日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
四、参加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运动员资格
(一)遵守大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的管理规定。
(二)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提供体检证明,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异地伤害等)。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和学校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读本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四)凡高考以体育专业录取入校(含享受体育招生政策学生),但后转入普通专业学习的本、专科生,均不得报名参加甲组、丙组比赛。本、专科毕业于体育类专业,后考入非体育类专业的研究生,专升本考入非体育类专业的本科生均不得报名参加甲组、丙组比赛。
(五)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训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生、职工大学、自修大学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届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的比赛。
六、竞赛分组
甲组: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专升本考试、研究生考试正常录取并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本科院校学生和非推免入学的研究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有体育加试专业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乙组:凡按照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类专业、高职高专院校体育单招单考的学生均须参加乙组比赛。
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高校高水平招生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各类院校有体育加试专业的学生均不得参加丙组比赛,非独立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不得参赛。
七、竞赛项目
(一)甲组、丙组(38项):
甲组、丙组:男子(1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甲组、丙组:女子(1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二)乙组(41项):
男子乙组(20项+4×400米混合接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障碍、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女子乙组(20项+4×400米混合接力)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10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
八、参赛办法
(一)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各单位各组可报领队1人,安全管理员1人,运动员不得超过36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8人)。运动员1-10人,可报教练员1名;运动员11-20人,可报教练员2名;运动员21-30人,可报教练员3名;运动员31-36人,可报教练员4名。
(三)领队、教练不得兼职,专人专职,如遇特殊情况领队无法赴赛区,需参赛单位提前书面上报组委会。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
(五)4×400米接力和4×400米混合接力只能二选一。
(六)竞走项目运动员不得兼报非竞走项目。
(七)运动员报到后均应参加所报全部项目的比赛,不得无故弃权,如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比赛者,须经大会医生证明。
(八)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前30分钟(径赛)、45分钟(田赛)携带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参赛证在检录处检录,超过检录时间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参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赛证,以备进行检查,证件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九)参赛单位报到时须持覆盖参赛时间段的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异地伤害等)、体检证明和参赛承偌书交大会竞赛处,以上材料不齐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赛会期间运动员出现伤病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处理,治疗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
九、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word文档)和参赛人员照片资料分别发送至电子邮箱,省教育厅:gstymygf@163.com和甘肃农业大学:357898270@qq.com。
(二)参赛卡制作
各学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卡由大会统一制作。要求如下:
1.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需要提交电子版;
2.电子版照片的文件名中应包含学校、职务、姓名,按顺序用“-”连接,例:甘肃农业大学-教练员-段兴军;
3.所有领队、教练、运动员电子版照片以学校为单位,用压缩包(*.rar或*.zip文件)。
4.汇总文件名格式:参赛单位-照片,例:甘肃农业大学-照片。
(三)电子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参赛单位,例:甘肃农业大学。
(四)如纸质报名表与电子报名表内容不一致,以有效的纸质报名表为准。
(五)逾期报名,不填写领队、教练手机号码,手写、涂改、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律不予受理。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包括补充规则)。
(二)800米及以下径赛项目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时均设两个赛次。
(三)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20人时,进行及格赛,按成绩取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四)各参赛单位仅限一只代表队参赛,各单项报名不足3(含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组委会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人或者项目。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统一比赛服装(背心、短裤),按规定佩戴好号码布;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各组别的男、女竞走项目和10000米均增设关门时间(另行通知)。
(七)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项目)的比赛资格。
(八)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述的,必须在比赛开赛2小时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申诉问题。
(九)如运动队有因资格审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犯规被停赛的运动员,则该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十)每场比赛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医生、运动员必须持证件入场,与比赛无关、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十一)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制配发,比赛时运动员必须胸前、背后均佩戴号码布(跳跃项目除外)。
(十二)所有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男、女各组别各项目比赛分别取前8名,对获得各项比赛前3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成绩证书。
(二)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额(含8名)的递减1人录取(以最后确认人数为准)。如果确认人数只剩1人时,该项目取消,但允许换项。
(三)比赛各组别,分别设立优秀教练员奖,每指导运动队(员)获得一个前3名的代表队,可推荐一名优秀教练员,优秀教练员不重复推荐。
(四)设优秀裁判员奖(按照裁判员6:1的人数比例评选)。
(五)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并对获得各奖项者颁发奖牌。
十二、报到、资格审查、技术联席会和赛前练习
(一)报到
竞委会成员及全体裁判员于10月9日下午15时前到赛区报到。各代表队于10月9日下午15时前到赛区报到。
(二)资格审查
主办单位组成运动员资格审查组,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审查材料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险单据、健康证明、参赛承诺书、报名表原件。
(三)竞委会、技术会议
10月10日上午9:30召开竞委会会议,10:00召开技术会议。
十三、竞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
竞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择优统一选派。
十四、经费
(一)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协商承办单位共同负责。
(二)比赛期间各代表队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主办方所选派的技术代表、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比赛期间保险费、赛事期间的劳务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四)技术代表、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裁判员交通费、食宿费参照党政机关差旅管理办法执行,保险费、劳务费参照承办单位相关规定及甘肃省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补助标准执行。
十五、赛风赛纪
(一)各参赛院校需对本校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把关。
(二)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技术官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对体罚运动员或变相体罚运动员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违纪人员本次比赛工作资格;并根据其情节,进行追加处罚。
(四)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宋尔鹏,联系电话:0931-8820590
甘肃农业大学: 段兴军,联系电话:18194271280
竞赛咨询: 冯 刚,联系电话:13993137727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解释权归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