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为确保体育馆的安全达到消防要求,体育场管理员和入馆活动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体育馆内严禁携带和使用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馆;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二、体育馆内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将食物、瓜果、口香糖、纸屑、废杂物、有色饮料等易污染或损坏体育馆设施的物品带入馆内。
三、入馆者宜穿运动鞋活动,禁止穿皮鞋、高跟鞋、带钉跑鞋、旱冰鞋或鞋底容易褪色的鞋进入馆内活动,以免损坏场地。
四、消防装置、设备和体育馆的门窗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修理或更换。体育馆的配电、通风、消防等房室应指派专人负责,门和房间钥匙也要由专人保管。场馆内器材设备使用时要符合操作常规,不得随意使用和搬动,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五、为防止火灾发生,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教学、训练或健身活动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违章用火、用电,如电气焊、电加热器等;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不明容电量的情况下,使用、加装大功率电器设备。
六、未经允许,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禁止进入体育馆内。
七、管理员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八、任何单位、个人在使用场馆时,发现有安全隐患、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及能源浪费等现象时,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与管理人员或管理部门联系,及时维修,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体育场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落实对场馆安全的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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