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安排>详细内容

通知安排

关于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2 10: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体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十五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    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    办: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6日~28日(暂定)

地点:东校区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

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参赛;职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万米接力(25人,其中男15人,女10人)、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篮球定点投篮、投镖(共16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篮球定点投篮、跳绳(1分钟)、投镖、踢毽子(共15项)。

3.教职工组:男子、女子4×100米接力。

五、报名办法

1.各学院每项报名不超过8人,每人限报二个单项,可兼接力赛。

2.参加4×100米、4×400米接力赛,各系报1~2队。

3.各学院须报教练员1~2人,裁判员10人。

4.教职工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队参赛(未报名者不能参加比赛)。

5.报名日期:报名时间为42729日。学生项目(按照分配的号段男、女依次排列)报名表由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填写报送;教职工项目报名表由工会小组负责填写报送。报名表加盖印章(电子版发至科丽荣老师钉钉交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办公室(西校区二413室)。

六、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各参赛项目在9人(队)以上者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不足9人(队)者,递减1人(队)录取,计分从高,接力赛加倍计分,打破学校纪录者另加10分。团体分按各学院男、女积分总和计算,分数高者名次列前。

七、奖惩办法

1.奖励:团体奖按参赛积分多少奖励前三名,另设精神文明奖一个。个人奖按组别每项参赛人数在8人以上者奖前八名;5~7人,奖前四名;3~4人奖前二名;3人以下者不予比赛。

2.奖值:

团体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杯及800元、600元、500元奖金,精神文明奖颁发奖牌及400元奖金。

个人奖:第一名10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八名30元,打破校纪录者奖励500元(所有奖励以现金方式发放)。

3.惩罚: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运动员资格及所得成绩,追回奖品,报学生工作处给予纪律处分,扣本学院团体总分20分,并且该学院不能参评精神文明奖。对不遵守大会纪律,不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者,按其情节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八、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好本届运动会,以优良的作风和勤奋的工作态度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抓好赛前训练工作,以运动会为契机推动我院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2.开、闭幕式以学院为单位集合,执队牌入场(宣传牌各学院自备)。

3.为了展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开幕式第八套广播操比赛,人数要求为10*10或11*11

4.以建党一百周年为主题,各二级学院筹备一个开幕式表演节目。

5.运动会期间正常上班,各学院辅导员应积极配合系上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做好辅导员及学生考勤工作。

6.裁判工作人员务必按时到位,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7.运动员要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按照田赛服从径赛的原则参加比赛,如两者同时进行,应先参加径赛,但必须向田赛组裁判请假。三次点名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8.各学院运动员号码布于5月20日由各学院辅导员统一到体育器材室领取(东校区张益荣老师负责)。运动会结束后,各学院将号码布收齐按顺序整理好交体育器材室,若丢失按原价赔偿。

运动员号段:1.畜牧科技学院0001- 0208;2.兽医科技学院0209-0416;3.机械工程学院0417-0624;4.农机与汽车学院0625-0832;5.智能与信息学院0833-1040;6.食品科技学院1041-1248;7.经贸与人文学院1249-1456;8.宠物科技学院1457-1665

附件:1.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2.优秀裁判员、精神文明个人评选办法

3.广播体操比赛评分办法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426


 

附件1:

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件

 

1.队伍集合迅速,服装整齐,队形整齐学生精神饱满,入场及时,动作舒展大方,整齐划一,有力度。

2.服从裁判,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注意安全,无违纪违规现象。

3.在比赛过程中团结合作,能积极向宣传组投稿。

 

 


附件2:

优秀裁判员、精神文明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本届运动会的裁判员、服务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裁判工作,事业心强。

2.遵守大会规程,服从大会安排,遵守大会纪律,执行大会决定。

3.能按照组委会要求,按时报到,并认真参加裁判学习,精通规则和裁判法。

4.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 执裁严明、公平、公正、准确。

5.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6.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集体主义精神强。

7.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能圆满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办法

由各裁判组推荐,提出评选意见,报大会组委会审批。

四、奖励

评选“优秀裁判员”、“精神文明个人”各10人,给予奖励。

 

 

 

 

 

 

附件3:

广播操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广播操比赛满分为100分。

(1)参加人数至少为总人数的95%,人数少一人总分扣一分

(2)入场、退场占10分。

(3)队列、队形占15分。

(4)全套广播操质量占60分。

(5)精神面貌10分

(6)领操员5分

一、入场及退场:(10分)

1、学生要两路纵队进行比赛

 2、从入场到列队要快速、合理。

 3、退场应快速有序

二、队列、队形:(15分)

 1、队容整齐,学生精神振作。

 2、队形纵横、斜向成直线。

 3、原地转法节奏正确、队列整齐

  要求:前后左右距离合适、随时调整

三、做操:(60分)

  1、动作正确性(30)分:(正确、到位)

 (1)动作是否多余或少做(动作交代不清楚)

 (2)四肢曲直是否正确

 (3)动作幅度是否达到标准

 (4)躯干伸曲是否达到标准

 按上述四项酌情扣分

 2、节奏(10分):

 (1)动作的快慢是否与音乐节拍相符

 (2)团体动作是否整齐划一

 3、力度(10分):

  观察动作的力度、协调和连贯

 4、整体富有表现力(10分)

  精神状态是否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是否带给人以积极向上的饱满情绪,包括动作幅度、表情等

 四、精神面貌:(10分)

学生态度积极、认真做操、精神饱满;整个竞赛过程要自然流畅,快而不乱,要生动活泼,动作舒展健美,自然洒脱,给人以美的感受和享受。反之则根据印象酌情扣分

 五、领操员:(5分)

站位合适、口令正确响亮、动作优美、调动队伍有效、合理。

 六、参加人数:(打减分)

 参赛人数为总人数的95%以上才能设奖,每少一名学生扣1分,扣完为止。

 

终审:体育与艺术部
分享到:
【打印正文】